经办案例

  • 交通事故中车辆贬值损失能否获得法院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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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12年9月17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56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2年12月21日起施行。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的“财产损失”,是指因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侵害被侵权人的财产权益所造成的损失。  第十...

    2015-08-25 经办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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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要求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应当如何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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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雇人在执行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根据《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1条的规定,雇佣人(雇主)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当“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问题提示】雇主何时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案情回放】。2006年6月23日晚8时,原告朱某驾驶农用车行至A县京银路米家堡路口时,与...

    2015-08-31 经办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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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偿拼车行为是否构成非法营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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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情】  家住某市A区的林某在B区工作,两个区相差较远,开车也要一个多小时,上下班颇为不便。通过拼车网,林某认识了公司附近一个做生意的小老板蔡某,蔡某经常因为进货出货的原因每天往返于A区和B区,时间上也和林某差不多。于是,林某和公司的另外两个同事就和他约好了上下班一起搭他的车子来回,蔡某象征性地收...

    2015-09-01 经办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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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机动车责任事故最高人民法院观点集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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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连环购车未办理转移登记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登记车主应否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观点摘要】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意见:“连环购车未办理转移登记或者变更登记手续,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时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否承担赔偿责任,应当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分别进行处理:如果机动车已实际交付买受人并已交付相关登记资料,登记所有...

    2015-09-02 经办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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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乐清交通事故律师:交通肇事罪的立案标准和量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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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

    2015-09-04 经办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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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交通事故为什么需要聘请专业律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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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生交通事故后势必要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失,怎样依法索赔,最大程度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聘请专业律师帮助处理交通事故是最佳途径之一。  一、专业律师为您代理处理交通事故有下面几大好处。  1、使您从复杂繁琐的事故处理事务中脱身出来,减少很多不必要的麻烦。“术业有专攻”,作为专业律师对交通事故相关的法律...

    2015-09-04 经办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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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何正确认定交通肇事逃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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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1]第三条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是指行为人具有本解释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和第二款第(一)至(五)项规定的情形之一,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即,所谓交通肇事逃逸就是行为人在交通运输肇事中具有以下情形并因逃避法律追...

    2015-09-07 经办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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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交通事故理赔交通费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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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2条规定,“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根据上述规定,交通费赔偿额的计算以“实际发生”为标准。所谓“实际发生”的费...

    2015-09-14 经办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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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行为人因逃避殴打逃离现场不属于交通肇事后逃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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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本案情:石华岭由于操作不当驾驶机动车进入非机动车道,将骑自行车的罗建华,行人赵淑兰撞到,致使罗建华死亡,赵淑兰受伤。事故后石华岭返回现场,在询问伤者的同时给自己亲属打电话告知此事。石华岭亲属赶来后报警并叫救护车。后死者亲属赶来欲殴打石华岭,石华岭为躲避殴打逃离现场,次日投案。经认定,石华岭负事故全...

    2015-10-08 经办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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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行为人因履行救助义务离开现场,不应认定为逃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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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本案情:阮广东酒后无证无牌两轮摩托车(后载李长生),碰撞到骑自行车的郑香生,造成三人倒地受伤,阮广东李长生的伤口在流血,遂去医院救治,郑香生的同伴杨过房报警后二人回居住处,,次日郑香生去医院治疗,施行了开颅手术。法医鉴定,郑香生为重伤甲级,交警大队认定阮广东负全责。裁判要点:如果行为人肇事后驾驶机...

    2015-10-09 经办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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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周鹏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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