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

  • 交通肇事后逃逸致人死亡与故意杀人的界限

    辩护实务

           从中国裁判文书网上可以看到,实务部门对于交通肇事后逃逸致人死亡案件的定性存在不同意见。不少案件以故意杀人罪起诉,最终按逃逸致人死亡处理;也有一些案件一审认定故意杀人罪,二审改为交通肇事罪。可见,分清交通肇事后逃逸致人死亡与故意杀人罪的界限,对于统一执法不无意义。一、从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2018-07-03 辩护实务

    阅读更多
  • 认定交通肇事罪 如何理解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离事故现场

    辩护实务

     【案情】2015年4月18日1时许,被告人刘某驾车在北京市朝阳区化工路田中园KTV门前由南向北行驶,时遇被害人刘某鹏酒后由东向西步行横过道路,刘某所驾车辆将刘某鹏撞倒,造成被害人头部损伤。刘某随即停车,与刘某鹏的朋友崔某一起将刘某鹏抬上车,由刘某驾车将刘某鹏送往医院进行救治,后刘某将其母亲留在医院...

    2018-08-04 辩护实务

    阅读更多
  • 两高: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七)

    法律法规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七)》已于2021年2月22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32次会议、2021年2月26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三届检察委员会第六十三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2021...

    2021-02-27 法律法规

    阅读更多
  • 敲诈勒索罪无罪裁判要旨汇总

    辩护实务

    在裁判文书网等数据库中,可检索到敲诈勒索罪的无罪判决34份,不起诉案例133份(其中有少量的绝对不起诉案例)。现选取部分无罪案例展示如下:一、有证据证明主观目的是索债案号:衡祁检公诉刑不诉[2018]36号基本案情:王某因借钱的事与被害人刘某发生纠纷,刘某的侄子带人到现场将王某打成轻伤二级。王某认为...

    2018-08-27 辩护实务

    阅读更多
  • 实施轻微暴力导致特异体质被害人死亡 如何定性

    辩护实务

    【案情】被告人王某与被害人陈某均系大货车司机。2021年5月20日15时39分许,二人在长深高速山东省临沭县停车区的应急车道内,因挪车问题发生争执。在相互推搡的过程中,被告人王某多次将陈某摔倒在地,其中两次陈某后脑勺着地,后二人被他人劝开。当日15时44分许,陈某在现场旁边的绿化带内死亡。经鉴定,陈...

    2021-10-14 辩护实务

    阅读更多
  • 100份不起诉决定书告诉你,假冒注册商标罪案件如何做无罪处理

    辩护实务

    ? ? ? ?作者:胡丹,广东广强律师事务所刑事律师、企业商业运营模式刑事合法性审查和刑事风险防控研究中心秘书长? ? ? ?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在侦查终结后会从公安移送到检察院,即进入了“审查起诉阶段”。在此阶段检察院会对案件进行审查,整个阶段走完(包括退回公安补充侦查)一般会有两个结果:起诉或...

    2018-08-27 辩护实务

    阅读更多
  • 印发《关于办理“醉驾”案件的会议纪要》的通知(浙江省)

    法律法规

    浙高法〔2017〕12号印发《关于办理“醉驾”案件的会议纪要》的通知本省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 “醉驾”入刑以来,我省各级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十分重视,积极、稳妥地处理了大批“醉驾”犯罪案件。2012年9月7日,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下发了《关于办理“醉驾”

    2021-02-27 法律法规

    阅读更多
  • 从无性防卫能力鉴定结论看强奸罪的认定

    辩护实务

            内容提要:无性防卫能力鉴定结论是侦查、审判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中根据案件侦查或审理的需要,委托鉴定机构对女性被害人人身权利受到不法侵害及造成的后果的实质性理解能力所作出的科学鉴定结论。本文对司法实务中出现的有关无性防卫能力鉴定结论这种证据的认证着手,并通过案例分析论证该证据对强奸罪的定...

    2018-08-31 辩护实务

    阅读更多
  • 为合法经营活动购买公民信息是否构成犯罪

    辩护实务

    【案情】被告人吴某系某小额贷款公司团队经理,为发展该团队的贷款业务,自2017年12月19日以来,被告人吴某在某平台以其身份证注册账户后,往此账户充值2800元,后通过该平台先后以每条40至80元的价格非法购买60人的公民个人信息60条,每条公民个人信息均包含公民姓名、性别、手机号码、出生日期、寿险...

    2021-10-18 辩护实务

    阅读更多
  • 被控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法院最终认定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裁判要旨及辩护律师解读

    辩护实务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作为毒品犯罪类别中惩罚力度最高的罪名,在实务中的具体认定亦十分严格。近年来,随着相关毒品犯罪司法解释、会议纪要的出台,在司法实践中,公诉机关以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等罪名进行起诉,审判机关最终认为相关罪名无法成立、并根据涉案毒品数量认定被告人仅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的相关...

    2018-09-01 辩护实务

    阅读更多

首席推荐

  • 周鹏飞律师
  • 电话:18857788008
  • QQ:653308433
  • 专长领域:交通事故 刑事辩护
  • 经济纠纷 离婚诉讼
  • 执业证号:13303201410149773
  • 执业机构:浙江驰明律师事务所
  • 地址:乐清市清远路321号清远大厦9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