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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中死亡赔偿金如何分配?

2017-05-02 经办案例

【案情】
  在一起交通事故中,邓某(殁年25岁)与其女儿刘某某(殁年1岁)不幸死亡,事后,肇事方张某向邓某丈夫刘某支付死亡赔偿金100万。现邓某父亲邓某某与母亲黄某某将刘某起诉至法院,要求依法分配该笔死亡赔偿金。
  【分歧】
  对本案中如何分配该死亡赔偿金,存在两种不同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应将死亡赔偿金作为死者遗产来分配。
  第二种意见认为,应将死亡赔偿金作为死者近亲属的财产,依法进行分配。
  【管析】
  笔者同意第二种意见,主要理由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该被继承人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以公民死亡时所有的财产为限。死亡赔偿金是在受害人死后才产生的,在公民死亡时并不现实存在,故不符合遗产的法律特征。因此,将死亡赔偿金作为遗产处理,在我国有关法律和司法解释中找不到依据。
  笔者认为,在本案中应将该笔死亡赔偿金作为死者邓某及刘某某的近亲属的财产,按照与死者生前共同生活和经济依赖关系的紧密程度予以分割,这也可以充分体现出对死者近亲属生存权的关注,与我国《宪法》规定的精神相一致,同时也可以更好的体现以人为本的社会主义法制理念。
  综上,笔者同意第二种观点。

来源:抚州法院网  作者:乐安县人民法院 杨嘉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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