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贷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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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借条和欠条的区别
借贷实务借条与欠条不同,前者是借款凭证,后者是债务确认。两者在法律上有明显区别,包括内涵、形成原因、举证责任等。出具时应确保内容完善、用语准确、主体身份确认,以防法律纠纷。
2024-09-08 【借贷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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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人多支付的超过法定限额的利息部分,是否可以主张返还?
借贷实务合法的利息应受法律保护,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和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出借人要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法
2024-02-20 【借贷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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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情侣之间转账备注“借款”是否能够认定借款事实
借贷实务对于转账备注“借款”能否认定存在借贷法律关系的问题,需要综合考虑转账凭证上的备注、双方的意思表示、转账行为的背景以及当事人提供的其他证据等因素来进行判断。单纯的转账备注(特别是“借款”)并不能直接构成
2024-01-07 【借贷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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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的债务子女要承担吗——律师解析
借贷实务现代社会法律不支持“父债子还”,父母债务应由其财产清偿。子女继承遗产后,在遗产价值范围内清偿债务,超出部分可拒绝。自愿担保或保证则另当别论,法律未强制“父债子还”。
2024-09-18 【借贷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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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唯一一套住房可执行的3个条件
借贷实务最高院于2015年5月5日正式发布《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其中该规定第20条明确规定了唯一一套住房可执行的3个条件:第二十条金钱债权执行中,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被执行人以执行
2021-02-09 【借贷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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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裁定:夫妻一方借款后通过配偶账户转账的,视为夫妻共同债务
借贷实务【裁判要旨】1、受送达人未向法院提供送达地址,但如果在法院审理的若干涉及该受送达人的其他民商事案件中,该受送达人留有确认的固定联系地址的,法院可将应诉材料送达至该地址。以邮寄方式送达的,文书退回之日视
2021-01-22 【借贷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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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观点:认定共同借款人不能仅看签字,应提供其他证据予以佐证
借贷实务裁判要旨1.民间借贷实务中,借贷双方主体在签订借款合同时,在形式上和内容上,经常呈现出不规范的特征。当事人在订立民间借贷合同时,基于亲属、朋友、同事或者其他社会关系,他人作为出借人的保证人、见证人、中
2023-07-27 【借贷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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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证据证明借款人收到借款后确已将款项交付实际使用人的,该交付实际使用人能否被认定为借款人
借贷实务【裁判要旨】出借人(原告)在向借款人(被告)汇款的银行凭证上注明系“借款”,借款人反向还款的银行凭证上注明系“还款”。虽然银行凭证注明的内容系汇款人自行备注,不能直接约束汇款相对方,但双方的备注内容相
2023-09-24 【借贷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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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条的正规写法(建议收藏)
借贷实务借条是借款人与出借人双方存在债权债务关系的重要书面凭证,一般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表明债务人已经欠下债权人借款的债务。如果出具的借条不规范会给出借人带来很多不必要的麻烦,甚至借款不受法律保护。那么正规的
2023-12-08 【借贷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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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财产保全损害责任纠纷案件如何归责?
借贷实务诉讼财产保全制度是为了避免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依据当事人的申请或法院依职权对对方当事人的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保全措施的制度。一方面,财产保全制度可以防备被申请人转移、规避财产,另一方面,财产保全制度中不可避免存在滥用诉权、恶意通过财产保全损害他人利益之情形。为此,为了防止申请人...
2020-08-30 【借贷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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