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学园地

老汉“猥亵女童”被行拘10天,因“年龄大”警方不予执行!

2021-08-21 法学园地

陕西渭南市7岁的女孩被邻居大爷猥亵,虽然警方对涉案老人作出了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但因为对方已经74岁,拘留依法不执行。女孩的亲属对此无法接受,明明对方违法,却一天都无法执行,不知道这个处罚法是保护违法人还是保护未成年人。

案件一经曝光,便引发了网络热议。有网友认为:惩罚不法侵害,应该去掉年龄限制。否则老年人违法犯罪就会有恃无恐, 年龄不应该是他们违法的护身符。

那么《治安管理处罚法》又是怎么规定的呢?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4条规定,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猥亵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所以派出所作出处10日拘留的决定并无不妥。同时《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1条第3款规定,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的情形就包括年满70周岁以上。因此,派出所依法不执行行政拘留也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虽然该起事件中实施猥亵女童的老汉因法律规定可免于被执行行政行拘,但是他也将永远被钉在道德耻辱的柱子上。“尊老爱幼”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我们大力提倡的,但“为老不尊”、“老流氓”的行为一定是令人唾弃的。希望老汉能够真正自我反省,改过自新!最后还是要提醒各位家长要加强对孩子的保护,切不可掉以轻心。有时候,“大灰狼”就在我们身边!

如果你有不同的看法和观点,欢迎留言讨论、交流

法学园地

首席推荐

  • 周鹏飞律师
  • 电话:18857788008
  • QQ:653308433
  • 专长领域:交通事故 刑事辩护
  • 经济纠纷 离婚诉讼
  • 执业证号:13303201410149773
  • 执业机构:浙江驰明律师事务所
  • 地址:乐清市清远路321号清远大厦9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