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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借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由谁承担赔偿责任

2020-07-12 事故赔偿

菲菲是鹏鹏新交的女朋友,有一次他们和鹏鹏的几个朋友一起去KTV唱歌,菲菲说她的几个闺蜜也要一起过来玩,正好给鹏鹏那几个哥们儿介绍对象。由于菲菲刚拿到驾照,很想练练手,而且鹏鹏开的是一辆豪车,菲菲很想在自己朋友面前炫耀一番,所以菲菲让鹏鹏把车借给她开去接朋友。但是鹏鹏考虑到菲菲刚刚在包厢喝了两瓶啤酒,而且刚拿到驾照,是个新手,所以委婉拒绝了。菲菲因此冲鹏鹏闹情绪,鹏鹏无奈,最终将车借给了菲菲。在接朋友回来的路上,菲菲不慎发生交通事故,撞伤了一个孩子。这种情况下,应该由谁来承担事故赔偿责任?

借用车辆肇事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在实践中较为常见,对此类案件,车辆出借人是否应承担责任所适用的只能是过错责任原则,只有在出借行为中出借人存在过错的情况下,才会产生出借人的民事责任承担问题。《侵权责任法》第49条明确了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具体来说,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只有在以下四种情况下,出借人才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1.出借车辆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如制动性能不良,车灯损坏等;2.出借不能上路行驶的车辆的,如出借无证或超过使用年限的报废车辆;3.将车辆出借给无相应驾驶资格的人员,没有尽到对借用人驾驶资格审慎的审查义务,如借给无驾驶证或准驾车型与所借车型不符;4.将车辆借给虽有驾驶证但不符合安全驾驶要求的人,如有证却醉酒的人员。除了以上四种情况,出借人对出借的交通工具造成的交通事故依法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对此,机动车出借人还需要注意的是,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条的规定,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出借人还需承担行政处罚,即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所以,对于机动车出借人来说,在出借机动车给他人时,要负高度的注意义务,确认对方有机动车驾驶证。

综上所述,本案中的交通事故是菲菲驾驶机动车一方的过错,故赔偿责任分配应该是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即菲菲来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本案中,出借人鹏鹏明明知道菲菲已经喝了酒,还将车辆出借给菲菲驾驶,故其对此次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也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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