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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理赔中个人体质对损伤具有“参与度”应否减轻赔偿责任?

2023-03-04 理赔实务 乐清专业律师网

事故经过

2017106750分许,在浙江省温州市乐清市柳市镇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车主倪某驾驶车辆小型轿车的从乐清市翁垟街道开往柳市镇方向,途径乐清市柳翁线柳市镇庄垟村路口路段时,与驾驶自行车从左往右横过道路的陈某发生刮碰,造成陈某受伤及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当日,陈某即被送往乐清市第三人民医院,经诊断为胸12椎体骨折、头部外伤、多处软组织挫伤、重症肺部感染、呼吸衰竭、强直性脊柱炎,经住院治疗4天,后因伤情严重于2017109日转入乐清市人民医院,经两次住院治疗、重症监护,最终还是于20171212日抢救无效死亡。交警部门作出乐《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在本次事故中倪某、陈某各承担事故的同等责任。2018226日,温州医科大学司法鉴定中心于出具温医大司鉴中心[2018]毒鉴字第5号司法鉴定意见书,认定从送检的陈某心血、胃内容物中未检出常规毒物、镇静安眠药及有机磷特征峰。后,温州医科大学司法鉴定中心于2018310日出具温医大司鉴中心[2018]病鉴字第27号司法鉴定意见书,认定陈某死因符合交通事故受伤后,引起重度营养不良,恶病质,继发融合性支气管肺炎而死亡。

2018330日,陈某子代表本人及其母亲徐某,与姐姐即死者陈某之女陈某女一起到乐清市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的法律援助,乐清市法律援助中心受理了他们的援助申请之后,指派浙江驰明律师事务所黄建羽律师承办此案。

诉讼过程

201844日,原告方向乐清市人民法院提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诉讼,将倪某及其保险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某分公司列为被告,要求被告倪某赔偿徐某、陈某子、陈某女三位原告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精神抚慰金及其他合理费用等共计117万余元,并要求该款项由被告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及商业第三者责任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直接向三位原告承担赔偿责任。

乐清市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后,被告保险公司向法院提出申请,经法院委托,温州医科大学司法鉴定中心于2018629日出具司法鉴定意见书,认定陈某死因符合交通事故受伤后,引起重度营养不良,恶病质,继发融合性支气管肺炎而死亡;陈某所遭受的交通事故损伤与其死亡之间存在直接因果关系,起主要作用,建议参与度为50%-80%

2018720日,乐清市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审理本案。庭审中,被告倪某认为本次交通事故对陈某的死亡起次要作用,陈某自身疾病才是其死亡的主要原因;被告保险公司则提出者陈某自身疾病对其死亡有重要影响,要求按照死因参与度相应扣减赔偿。

被告保险公司申请本案司法鉴定人员以及专家辅助人员出庭,专家辅助人员认为本案的司法鉴定结论是错误的,根据死者陈某生前患有的疾病再结合尸体解剖,死者陈某的旧疾以及长期食用的药物,导致其免疫力极度下降,才会致使其肺部感染严重,而死者陈某本身患有强直性脊柱炎才会导致其更易骨折,其自身疾病为主要原因,交通事故应为次要因素。

法律援助律师黄建羽就本案争议的焦点提出代理意见认为:

死者陈某生前患有疾病,但这些疾病均不属于致死性疾病,陈某系因本案交通事故遭受损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确认无疑;此外,司法鉴定人员全称参与了死者陈某的尸体解剖、各项检测检验,其所接触的数据和样本均是最完整的,其所做出的司法鉴定意见应当为最科学准确的,而专家辅助人员只是看到了部分的资料,再结合自身的猜测,所提出的自身疾病为死者陈某的主要死因是不全面不准确的,应当以司法鉴定意见为准。

关于死因参与度的鉴定意见:首先,鉴定中心使用的是建议参与度的措词,表明这仅仅是鉴定中心的一种建议;其次,鉴定中心在鉴定意见书中明确说明参与度评定在法医学鉴定实践中,尚属学理性探讨内容,参与度大小的把握存在一定的主观因素。因此,鉴定人对于参与度的评定仅为提供审判参考的学术性意见,只能作参考价值,而非确定审判赔偿程度的法定依据;第三,虽然死者陈某在交通事故之前自身患有疾病,可能免疫功能有所下降,但这并不影响陈某的正常生活和工作,陈某本次的就医抢救以及最终死亡结果完全是因为本次的交通事故导致的,应当由被告按照交通事故责任来承担赔偿责任;第四,受害人自身疾病并不属于《侵权责任法》、《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的过错情形,被告方主张按照参与度来减轻赔偿责任于法无据,不应采纳。

同时,司法鉴定人员也针对专家辅助人员的陈述作出了答辩,其提出专家辅助人员认为死者免疫力极度低下是错误的,根据死者受伤后的免疫球蛋白检测,其免疫力在受伤后是有所下降,但并没有非常严重的地步,另外,死者生前用药均是常规药物,影响不大,本次交通事故造成其胸12骨折,影响呼吸,疼痛加卧床导致肺部感染加重最终致死,其自身患有的都是慢性疾病,非致死性疾病,外伤才是主要原因。

案件结果

最终法庭采纳了援助律师黄建羽的意见,被告保险公司提出的应考虑死者自身疾病的参与度,合理减轻被告赔偿责任的抗辩意见法庭不予采纳。

交通事故理赔中个人体质对损伤具有“参与度”应否减轻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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