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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务合同和双务合同的区别
2024-02-22 法学园地 乐清专业律师网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无论是购物、租房还是签订工作合同,都需要了解合同的性质。单务合同与双务合同是两种常见的合同类型,它们在法律上有明显的区别。
单务合同指的是一方只承担义务而不享有权利的合同。在这种合同中,一方需要向另一方提供某种服务或物品,但并不从另一方那里获得相应的回报。《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可见,赠与合同是典型的单务合同、无偿合同。因为赠与人在赠与物品或服务后,受赠人并不需要提供任何回报。
双务合同则是双方都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合同。在双务合同中,双方都需要向对方提供某种服务或物品,并且对方也需要提供相应的回报。例如,租赁合同就是一种双务合同,因为出租人和承租人都需要履行自己的义务,出租人需要提供租赁物,而承租人需要支付租金。
民事主体依法订立的民事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合同双方当事人应当依据诚实信用原则,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行使合同权利并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双务合同中,主合同义务构成对待给付,得为同时履行抗辩。一方当事人在对方当事人未履行其主给付义务之前,有权拒绝履行。通常情况下,从给付义务对合同当事人合同目的实现不具有决定性影响,与另一方当事人的主给付义务不构成对待给付,不发生同时履行抗辩。因合同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从给付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诉请继续履行、减轻责任或赔偿损失,但不得以此为由拒绝履行己方主给付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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