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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人被本车撞伤保险公司要赔偿吗

2020-03-26 理赔实务

   投保人被本车装饰是否赔偿关键看投保人是否属于否属于交强险及商业三者险第三者范围机动车与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的,由机动车投保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按照实际损失赔付不足部分,由双方按责承担

关于交强险赔付对象的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规定,投保人允许的驾驶人驾驶机动车,致使投保人遭受损害,当事人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但投保人为本车上人员的除外。关于商业三责险赔付对象的问题,需要根据双方的保险合同确定

目前随着我国机动车数量的急剧增加,交通事故侵权赔偿已经成为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面临的,首要风险而化解该类纠纷的主要途径,即使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简称交强险以及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简称商业三责险,在机动车第三者强制责任保险合同中,当车上的投保人与本车发生交通事故,受损害死,此时应将投保人包含于交强险第三者的范围内,这即不违背现有法律及交强险设立的法律依据,也不是引发道德风险的根源,相反更能体现交强险的宗旨和目的,具有良好的社会效果,而此种情况是否属于商业三者险第三者的范围,则应当根据商业三者险保险合同条款约定处理,如果保险合同明确,将投保人排除在第三者之外,那么投保人要求保险公司在商业三者险范围内予以理赔,则缺少法律依据和合同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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