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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机与乘客互换身份出事后保险公司负责吗
2016-05-01 理赔实务
【案情】
一日,城乡公交司机朱某在开车途中感觉疲劳,旁边一名有驾驶A证的乘客付某见状,便主动提出先替其开车,让司机休息一会,朱某同意,2人便互换了座位,不想在途中发生了车祸,司机朱某因此受重伤,于是便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此时,保险公司应该负保险责任吗?
【分歧】
第一种观点认为保险公司应负保险责任,因为司机这时身份已经转为乘客,而保险公司与乘客之间是有保险合同的,所以应当赔偿。
第二种观点认为保险公司不负保险责任,因为司机朱某不是法律意义上乘客,与汽车公司之间没有客运合同,与保险公司也没有保险合同,故不应赔偿。
【分析】
笔者同意第二种意见,根据规定,乘客的定义有四种:一、持票旅客二、免票旅客三、持优待票旅客四、经承运人许可搭乘的无票旅客。而司机不属于以上四种之一,在法律上不具有乘客身份,与保险公司也没有客运保险合同,保险公司自然不用承担赔偿责任,司机的损害赔偿只能依照劳动法向用人单位提出工伤赔偿。
来源:九江法院网 作者:危星坤 作者单位:武宁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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