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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导致车载物品受损的可要求赔偿吗

2020-08-18 理赔实务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司法解释》15条规定:“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将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列入交通事故财产损失的赔偿范围,体现了对公民财产权的保护。在认定车辆所在物品损失时,应注意把握以下三点:

一、当事人应增强证据保护意识。当事人对所驾车辆装载的物品应做到心中有数,若装载物品系大宗货物,应保留好相关的进货、发货单据、结算单据。事故发生后,及时完整地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陈述车辆装载物品的情况,并要求其在事故认定书中如实记录相关损失情况,以免日后双方就此发生不必要的争执。

二、确定车辆所载物品损失的大小。一般可交由权威的价格评估机构依照法定程序进行鉴定,事故双方当事人及保险公司也可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协商。

三、被侵权人应积极主动采取相应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侵权责任法》26条规定“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该条确立了侵权法律关系中的过失相抵原则”,即受害人对于损害的发生或者损害结果的扩大具有过错时,依法减轻或者免除赔偿义务人的损害赔偿责任。该原则适用于交通事故中的车辆物品损失,一方面受害人应主动采取措施预防损失的发生,装载物品不能超出车辆的承重量,易燃易爆易腐烂的物品及瓷器、名画等艺术作品应采用相应的保护装置,避免将易浸湿的物品与酒类等液体放置在一起,另一方面事故导致车载物品损失发生后,受害人在身体状况允许的情况下,应对物品进行妥善保护和管理,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

上述案例中,交通事故导致车辆所载葡萄酒损毁,该损失确属交通事故所致,因果关系明确,因此应得到赔偿。对于赔偿数额的确定,本案中经过价格评估机构评估,确定了葡萄酒的价格,最终经过法院调解,受害人鹏鹏要求的车载物品及葡萄酒的损失得到了赔偿。

法律依据: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司法解释》15条规定“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侵权责任法》26条规定:“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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