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学园地
义乌装修工人垃圾从6楼往下扔,把自己扔进了看守所!
2021-07-19 法学园地
江某是一名装修工人,6月30日18时许,江某在农户家里干完活准备下班,并用一蛇皮袋装好了 装修垃圾。为了省时间、图方便,江某看了一眼楼下,就把垃圾从6楼往下丢。没想到,垃圾正好砸到了身上。目前江某已经被刑事拘留,伤者正在接受治疗。江某也确实不想发生这样的危害结果,但是他作为成年人应该知道自己往楼下扔垃圾会有砸到人的风险,但是他还是往楼下扔垃圾,至少说明他主观上是轻信可以避免,放任了危险结果的发生,存在间接故意。
2021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施行,“高空抛物”行为首次入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七)》中明确:对于高空抛物犯罪,规定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长期以来,高楼扔东西伤人的事件时有发生,严重了危害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施行,“高空抛物”行为首次入刑以来,也有很多媒体在报道,引起了社会的关注。但是还是有很多像江某这样的人,对高空抛物没有引起真正的重视。江某的随手一扔,不仅自己要承担高额的赔偿费用,还要承担刑事责任,也会给受害者及其家庭带来巨大的灾难。
守护头顶的安全,我们还需不断加强宣传,让更多的人知法守法,希望江某的后悔的泪能给大家带来警示。
法学园地
首席推荐
- 周鹏飞律师
- 电话:18857788008
- QQ:653308433
- 专长领域:交通事故 刑事辩护
- 经济纠纷 离婚诉讼
- 执业证号:13303201410149773
- 执业机构:浙江驰明律师事务所
- 地址:乐清市清远路321号清远大厦9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