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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企业应该怎样发录用通知书?

2022-03-16 法学园地

录用通知书是企业对通过笔试、面试的应聘者发出的“要约”,表明企业希望和应聘者建立劳动关系的意思表示。它不仅仅是一个“通知”,应聘者在接到企业发出的录用通知书后,按照录用通知书规定要求完成相应的行为,即应聘者对企业的“要约”作出“承诺”,对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一、企业发出的录用通知书可以撤回吗?

企业向应聘者发出录用通知书后不能撤回,否则要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因为应聘者收到录用通知书后已经做了去入职报到的准备,企业的行为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如果录用通知书还未送达应聘者,企业可以撤回,只要应聘者签收了录用通知书,企业方就没有反悔的权利。

二、收到录用通知书就成为企业的正式职工了吗?

应聘者收到录用通知书后相当于员工取得了“试用期”的机会,如果应聘者未能通过

企业的试用期考核,企业仍然有权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双方的劳动关系。试用期是一个双向选择的过程,应聘者如果认为企业的工资待遇、工作环境等不符合自己的期许,只要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双方的劳动关系。需要注意的是,《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应聘者怎样不符合录用条件,企业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予以证明。因此,企业应当将“录用条件”明确具体地在录用通知书、劳动合同、入职登记表等相关文件种予以告知,并让应聘者签字确认,并在试用期做好具体、客观的考核工作。

三、应聘者收到录用通知书够迟迟不来上班怎么办?

如果应聘者签收了录用通知书后并没有根据录用通知书的要求完成相应的行为,比如:

提供入职材料、在录用通知书上签字回传等,表明应聘者还未就企业的“要约”作出“承诺”。此时,录用通知书对应聘者还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为了避免等地应聘者遥遥无期的“承诺”,企业在录用通知书中应当明确应聘者签字回传的期限,如:应聘者在收到本录用通知书5日内未签字回传本公司,录用通知书自动作废。

如果应聘者收到录用通知书并签字回传的,录用通知书对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应聘者拒不到岗的行为同样违反诚实信用原则,企业方可以要求应聘者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在这段时间内企业本可以招聘到其他合适的求职者,但是对方已经签字回传录用通知书,企业才丧失了招聘的机会。为了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建议在录用通知书中明确到岗签订劳动合同的时间,如果在规定时间内未到岗签订劳动合同的,录用通知书自动失效。

四、录用通知书能够替代劳动合同吗?

录用通知书是要于应聘者签订劳动合同的意思表示,签订劳动合同是录用通知书发出

的目的,录用通知书不能替代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因此,应聘者入职后应当及时与之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否则要承当支付双倍工资的法律风险。针对一些风险较高的工作岗位,应当及时参加工伤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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