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交通事故 > 赔偿标准

乐清市交通事故残疾辅助器具费该如何赔偿

2020-03-29 赔偿标准

残疾辅助器具费是指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受害人因伤致残,全部或部分丧失肢体某项功能,而需要购置具有补偿功能的器具而发生的费用,由交通事故的侵权人按照一定的标准对该项费用进行赔偿,对于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受害人而言,残疾辅助器具是日常生活必须的,属于交通事故的直接损失,应当得到合理的赔偿

残疾辅助器具是指交通事故导致人员身体残疾,需要借助某些器械或工具进行正常或基本生活一般的来讲,残疾辅助器具包括肢体残疾者使用的肢体辅助器具,假肢矫正器,轮椅等视力听力残疾者使用的盲杖注视器,助听器特殊眼镜等智力残疾者使用的训练器等购买此类残疾辅助器具

残疾辅助器具的标准以必要性为原则,即购买使用残疾辅助器具已恢复受害人基本功能的必要器具为限,而不要求达到受害人发生交通事故前的全部功能,具体而言,残疾辅助器具一般因为国产中档器具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残疾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年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如果期限较长的,一般可认定20年若有未来有恢复可能的,可酌情认定510年期满后,若仍需要继续使用残疾辅助器具的,可以另行起诉主张,可以另行起诉主张

另外,在诉讼中主张购买残疾器具费,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对于已经购买的残疾辅助器具,应当提供购买发票,以确定具体的赔偿金额对未来需要购买的残疾辅助器具,一般应当出具由专业鉴定机构或者其他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对需要购买的残疾辅助器具的标准年限等于以确定必要的情况下,可以咨询残疾辅助器具配置机构的专业意见。

乐清交通事故律师提示: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确需残疾辅助器具的,可以在起诉的时候就残疾辅助器具的费用申请司法鉴定,以确定具体的赔偿金额。

法律规定

《侵权责任法》第16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26  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

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网站插图1.jpg

首席推荐

  • 周鹏飞律师
  • 电话:18857788008
  • QQ:653308433
  • 专长领域:交通事故 刑事辩护
  • 经济纠纷 离婚诉讼
  • 执业证号:13303201410149773
  • 执业机构:浙江驰明律师事务所
  • 地址:乐清市清远路321号清远大厦9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