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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了定金不履行,法院:双倍返还定金!
2023-03-13 合同实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收取定金一方不按约定履行要承当什么法律责任呢一个个案例带你读懂定金!
2016年12月26日,某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某非标自动化设备厂(以下简称“设备厂”)签订《合同》,约定:公司向设备厂购买自动内螺纹检测和内孔塞规检测设备;合同总价款为5万元;交货日期为2017年2月16日;合同生效后公司付定金20%;2016年12月27日,公司支付了定金1万元,但设备厂一直未交货。双方协商无果,公司于2018年2月28日起诉至乐清市人民法院。诉请判令解除双方签订的《合同》并要求设备厂双倍返还定金2万元。法院审理后认为,双方签订的《合同》合法有效,但设备厂未按约交付货物,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公司要求解除合同,于法有据。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本案中,设备厂收取了公司定金1万元,但未在约定的期限内交付货物,已构成违约,现公司要求设备厂双倍返还定金于法有据。法院审理后判决解除公司与设备厂于2016年12月26日签订的《合同》,设备厂应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双倍返还公司定金2万元。
如果是支付定金的一方不按约定履行合同要承当什么法律后果呢?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规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