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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道路发生事故保险公司赔偿吗-律师解析
2024-02-24 理赔实务 乐清专业律师网
道路交通安全法中所指的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在司法实践中,小区道路发生事故是否适用道路交通事故案件引发的损害赔偿常常成为争议的焦点。
是否属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关键看车辆是否在“道路”上,以及在道路上的车辆因使用而产生的风险与损失结果之间是否具有因果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道路交通事故中的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道路交通安全法对道路的含义比较宽泛,公众通行的场所都属于道路范畴。为了维护小区的安全和秩序,在小区进出口一般都安装了道闸,有专人管理的封闭住宅小区道路。因此,居民小区道路不具有公共性,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所指的道路。在居民小区道路上发生的事故应按一般侵权纠纷处理。但是小区门口通往公路的地段上,该地段允许社会车辆通行,属于公众通行的场所都属于道路范畴。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小区道路发生事故保险公司能否免责呢?《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七条规定,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的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报案的,参照本法有关规定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八条规定,机动车在道路以外的地方通行时引发的损害赔偿案件,可以参照适用本解释的规定。可见,即使不属于道路交通事故,仍可参照道路交通事故予以处理。同时,《交强险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机动车在道路以外的地方通行时发生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赔偿,比照适用本条例。因此,发生事故后,保险公司仍可能要在交强险、商业第三责任险保险限额内承担支付赔偿金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