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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冷静期内双方还是夫妻吗——律师解读
2024-05-20 离婚实务 乐清专业律师网
冷静期是《国民法典》中的一项规定,旨在为协议离婚的夫妻提供一个冷静思考的期间。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的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这个期限即为所谓的“离婚冷静期”。
离婚冷静期的设置,是为了解决离婚自由法律、权利底线与抑制离婚率快速增长、维护社会稳定之间的矛盾。它提供了一个缓冲期,让夫妻双方有机会重新审视自己的决定,避免因一时冲动而导致家庭破裂。在离婚冷静期内,夫妻双方仍然是合法的夫妻关系。这个期间内,双方的婚姻关系并未解除,他们仍然享有和承担婚姻法所规定的夫妻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如果在冷静期内,任何一方决定撤回离婚申请,那么婚姻关系将继续维持。离婚冷静期并不构成对离婚自由的限制,离婚冷静期的设置目的是在尊重离婚自由原则的基础上,给予当事人一个重新考虑的机会,以避免草率离婚。离婚冷静期的实施,要求夫妻双方在申请离婚后,有30天的时间进行冷静思考。这个期间内,如果双方均未撤回申请,那么在冷静期结束后的30天内,双方需要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如果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离婚证,将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离婚冷静期是一项旨在保护家庭稳定、减少冲动离婚的法律制度。它为夫妻双方提供了一个重新考虑和沟通的机会,以期达到更加理性和成熟的离婚决定。在冷静期内,在离婚冷静期内,双方仍然是合法的夫妻关系,双方应充分利用这段时间,进行深入的思考和交流,以确保做出最符合双方及家庭成员利益的选择。然而,离婚冷静期并不意味着夫妻在这段时间内必须维持婚姻关系的所有方面,包括性关系。根据法律规定和道德准则,任何形式的性关系都必须是双方自愿和同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