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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工资怎么算?
2025-10-13 法学园地 乐清专业律师网
加班通常指的是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之外,为了完成工作任务而继续工作的情况。根据《劳动法》第三十六条,国家规定劳动者每日不超过八小时工作,每周不超过四十四小时。若延长工作时间,用人单位需要支付员工加班工资。那么,加班工资具体该怎么算呢?
一、加班时间
超出正常工作时间之外的工作小时数,具体包括:
1、工作日加班:指在正常工作日之外,延长的工作时间。
2、休息日加班:指在法定休息日进行的工作,通常指的是周末。
3、法定节假日加班:指在国家法定的节假日进行的工作。
二、加班工资计算
1、工作日加班: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
计算公式:加班工资 = 月工资标准/ 21.75(月计薪天数)÷ 8小时×加班时数×150%。
休息日加班:首先安排补休,不能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
资的200%的工资报酬。
计算公式:加班工资 = 月工资标准/21.75 (月计薪天数)÷ 8小时×加班时数×200%。
3、法定节假日加班: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计算公式:加班工资 = 月工资标准/21.75(月计薪天数)÷ 8小时×加班时数×300%。
三、计件工加班工资
如果劳动者在8小时工作时间内没有完成计件定额,而在8小时外延长工作时间以完成定额的,一般不视为加班,不需要支付加班工资。如果劳动者在8小时内超额完成计件定额,超额部分按计件单价计算,不需要支付加班工资。如果劳动者在8小时内完成定额,在8小时外又延长工作时间工作(包括平时延长加点、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上班,且延长工作时间是单位安排),则该情况属于加班,应当支付加班费。计算办法是以延长工作时间内劳动者完成的劳动计件数量,根据本人法定工作时间内计件单价,分别对应按照150%、200%、300%计算支付加班费。实践中,多数企业实行计件工资制,通常只明确计件单价,而没有明确计件定额。在这种情况下,可以将员工的计件制转化成计时制,来计算判断是否还需支付加班工资。
四、加班工资计算基数
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通常是劳动者的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职务工资等,但不包括加班费、伙食补助和劳动保护补贴等。如果劳动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或者合同约定不明确时,应当以实际工资作为加班费的计算基数。对于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应当以法定时间内的计件单价为加班费的计算基数。
五、不定时工作制下的加班工资
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由于工作性质的特殊,劳动者每一工作日没有固定上下班时间限制,在明确工作量的前提下,其本人的工作和休息时间可以自主安排,不存在延时加班和休息日加班的情形。因此用人单位可不支付加班工资。至于员工在法定节假日工作是否应支付加班工资,实践中,大部分地区也不将此种工作制下的员工在法定节假日工作视为加班。
用人单位安排加班,需要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并符合《劳动法》规定的加班时长限制,即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劳动者主张加班费时,通常需要提供加班的证据,如考勤记录、加班申请、工作记录等。在实际操作中,劳动者应注意保留加班的相关证据以便在发生争议时能够依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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