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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破产倒闭还欠员工工资怎么办
2020-06-08 劳动实务
鹏鹏等人是杭州某工厂的员工,该厂因经营不善,于2015年破产倒闭。但是该厂倒闭前已经连续三个月没足额发放工资了。公司倒闭后,鹏鹏等员工很难见到厂领导,人事部也说没办法给他们发工资,财务部说没钱。鹏鹏等员工应该怎么办?
申请劳动仲裁,或者进行破产清算。企业破产了一般会在法院受理,员工的债务是第一顺序的赔偿对象,可与其他工友直接到法院申请参与诉讼,索取公司拖欠的工资。我国《破产法》第113条中指出,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等为第一顺序清偿。
如果公司不到法院申请破产,鹏鹏等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如果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鹏鹏等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第7条:“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第113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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