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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爱期间男子给女友转账52万,分手后追债!是“爱的赠与”还是借款?

2021-08-20 法学园地

一年一度的七夕节刚过去,不少情侣都会在这这个特殊的日子里,以转账的方式表达爱意。但是,一旦分手以后,“爱情转账”可以追回吗?

广州男子小梁与小付恋爱期间,向小付多次转账,双方没有签订借款合同或出具借条。其中有一次小梁向小付转账52万元。两人分手以后,双方就往来款项产生纠纷。小梁向法院提起诉讼。最终,法院认定上述转账属于借款,不属于“爱的赠与”,需要归还。

恋爱时发的红包,分手后要归还吗?恋爱期间,男女双方之间的金钱往来较为普遍,特别是相互之间的转账最为常见。恋爱期间的转账性质如何认定?一般来说,如果转账留言或红包描述中,或者在款项支付的前后聊天记录中,表明款项是借款,那么可以认定为借款,在感情结束时,可以就相关款项要求对方返还。

而恋人间正常的消费,密集、琐碎的转账,可视为一般赠与,在感情结束后,不能要求返还。如在“七夕节”、“情人节”特殊的节日里向恋人转账‘520元’‘1314元’等具有特殊意义的数额,除非有证据证明是借款,否则不能要求返还。

所以,恋爱期间不要被恋爱的甜蜜冲昏头脑,而应该保持必要的理性。对于金额较大的转账。最好进行备注或者双方在聊天记录中说明清楚。如果是借款一定要让对方打借条,切勿不好意思或者觉得自己的行为是对爱情的不忠贞。分手之后,当甜蜜已经属于曾经,往日所有的“账”必将明算。若不如此,彼时将会为自己所谓的“面子”和“忠贞”付出相应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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