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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自动离职工资该如何结算?

2022-05-06 法学园地

员工在用人单位不存在违法情形的情况下离职需要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并做好交接好工作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员工不辞而别,自动离职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需要要承担赔偿责任。那么员工自动离职工资该如何结算?

员工虽然是自动离职,但是对员工已经付出的劳动,用人单位仍然要支付劳动报酬,与员工结算工资。如果员工自动离职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员工的工资中扣除。但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员工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的,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当然,企业要对自己的经济损失提供相应的证据予以证明。

如果企业存在诸如:拖欠工资、不缴纳社保、强令冒险作业等违法情形的,员工不需要提前30日通知用人单位,但是还是建议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因为在用人单位存在违法的情形下离职,员工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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