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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解除与终止有什么区别,你知道吗

2023-12-14 劳动实务 乐清专业律师网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劳动合同的终止都会导致劳动合同所确定的法律关系消灭。解除劳动合同和终止劳动合同是两种不同的法律概念,在法律上有明确的区别不加以区分很容易引发劳动争议纠纷。

一、概念不同

解除劳动合同是指在劳动合同订立之后尚未履行完毕之前,一方出现某种情况导致劳动合同难以继续履行,另一方有权摆脱劳动合同束缚的情形通过协商解除或单独解除来消灭劳动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劳动合同的终止则是指根据法律规定的原因导致劳动关系消灭劳动合同的终止是在一定法律事实、法定情形发生后,劳动关系自然终止的情形。

二、适用范围不同

解除劳动合同可以是用人单位或劳动者单方解除,也可以是双方协商解除。一般情况下,多是因为用人单位或劳动者严重违反约定或规定、规章而单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合同的原因有多种,如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开始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劳动者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失踪、用人单位宣告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等因此,合同终止的适用范围要比合同解除的适用范围广。

三、程序不同

劳动合同解除根据不同情形,需要履行不同的法律程序。在劳动合同解除的诸多情形中,除了协商解除以及劳动者在人身受到威胁,被强迫劳动情形下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外,对于劳动合同的解除,一般需要遵循特定程序对于劳动合同的终止,我国劳动法律并未对终止通知作出明确规定。

四、法律后果不同

动合同的解除可能涉及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问题如: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为由,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二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赔偿金。劳动合同终止则通常不涉及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问题。但是劳动合同期满后,若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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