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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可以辞退签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员工吗?

2024-10-06 劳动实务 乐清专业律师网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这种合同的特点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没有约定具体的终止时间,除非出现法定或约定的解除条件,否则合同将持续有效。这种合同为劳动者提供了更为稳定的就业保障,理论上可以持续到劳动者退休,除非有法定或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出现。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为劳动者提供了长期稳定的就业保障,但并不意味着公司不能在任何情况下解除这类合同。

一、公司应当与员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

1、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3、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且在合同期间没有违反《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

4、用人单位在用工之日起满一年内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根据法律规定,这将被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经订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二、公司在特定情况下可以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意味着,如果公司和员工就解除劳动合同达成一致,那么即使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可以被解除。

1、劳动者存在严重过失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列举了劳动者存在严重过失时,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具体情形,包括: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因欺诈、胁迫或乘人之危导致劳动合同无效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如果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员工存在上述情形之一,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4、劳动者因客观原因无法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在某些情况下,由于劳动者的身体状况或劳动合同订立时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导致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了以下几种情形: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在这些情况下,公司可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并需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

三、签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员工可以辞职吗?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劳动者享有预告解除权,即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对于试用期内的劳动者,这一期限缩短为三日。这意味着,即使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员工仍有权提前通知用人单位后辞职。除了预告解除权外,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当用人单位存在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等违法情形时,劳动者有权立即解除劳动合同,无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离职是还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经济补偿金

因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不是铁饭碗公司在特定情况下可以辞退员工,但是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特定情形,并依法履行相应的程序。这些情形包括但不限于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存在严重过失以及劳动者因客观原因无法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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