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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补偿的工资怎么算

2026-03-16 劳动实务 乐清专业律师网

工伤补偿的工资在法律上称之为停工留薪期工资。停工留薪是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期间,期间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立法的核心目的是保障劳动者在因工受伤或患职业病期间的基本生活和医疗需求,确保其在治疗和康复期间不因收入中断而陷入困境促进劳动者尽快康复,使其能够在身体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重返工作岗位。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情况特殊可延长,但不得超过12个月。停工留薪期的确定一般以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治疗建议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结论为依据。在司法实践中,停工留薪期的认定不仅包括集中治疗时间,也包括必要的休息康复时间。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即停发原待遇,开始享受伤残待遇,停工留薪期随之结束。对于停工留薪期的期限,有的地方还有专门的地方性规定,如《云南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管理办法》《重庆市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等

停工留薪期工资的计算标准一般以职工受伤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为基准,若职工无法提供工资证明,通常会参照统筹地区职工月平均工资或行业平均工资进行计算。“本人工资”或“原工资福利待遇”是一个综合性概念,包括但不限于基本工资、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所有货币性收入。加班费是否计入停工留薪期工资,给地实践做法存在不一致。

用人单位未依法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需要注意的是,若用人单位未依法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劳动者可据此被迫离职主张经济补偿金。因为停工留薪期工资系《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属于用人单位基于劳动者因工伤暂停工作的事实予以发放,而非基于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所支付的报酬。停工留薪期间,职工未实际提供劳动,亦未产生相应的劳动对价,因此该期间工资不属于劳动报酬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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