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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如何认定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

2026-03-16 劳动实务 乐清专业律师网

在劳动纠纷中,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屡见不鲜。当劳动者遭遇此不公时,劳动者有权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但若劳动合同已不能继续履行,用人单位应支付赔偿金。然而,在实际司法实践中,如何认定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却是一个复杂且关键的问题。

从法律规定来看,《劳动合同法》明确了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这为劳动者在权益受损时提供了两种主要的救济途径,但“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这一情形需要具体分析。常见的情形如:

1、工作岗位已经不存在或被人替代

用人单位因业务调整,整个部门被撤销,劳动者原来所在的岗位已不复存在。这种情况下,即使劳动者希望继续履行合同,用人单位也确实无法为其提供原工作岗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在客观上不具备条件。再如,用人单位经营状况严重恶化,面临破产清算等情形,连正常的经营活动都难以维持,自然也无法保障劳动者继续在原岗位工作。

2、工作岗位已经替代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且已聘用新员工替代其原岗位,那么继续履行原劳动合同缺乏现实可行性。尤其是原岗位具有不可替代性和唯一性,且已被新任人员接替,双方就新岗位安排未能达成一致,属于劳动合同确实无法继续履行的情形。 

3、双方信任基础已丧失

信任基础是认定劳动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重要考量因素。劳动关系具有人身隶属性与财产依附性,若双方已因管理与被管理关系不和谐、缺乏信任基础,劳动合同不具备继续履行的客观条件。从主观因素考量,如果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存在严重的敌意,在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后,拒绝劳动者返回工作岗位,并且通过各种方式阻碍劳动者履行工作职责,例如收回工作权限、更改工作门禁等,这种情况下,即便客观上岗位仍存在,但从主观合作意愿和实际履行环境来看,劳动合同也难以继续履行。

综上,认定劳动合同是否已不能继续履行,需结合原岗位是否已撤销、双方信任基础是否丧失、用人单位是否明确拒绝继续履行等多方面因素,综合判断是否具备继续履行的客观条件与主观意愿。若客观条件不具备或主观意愿不一致,则劳动合同不宜继续履行,用人单位应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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