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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职工长期休病假,可以辞退吗

2026-06-02 劳动实务 乐清专业律师网

员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属于工伤。对于工伤员工,法律有明确的立法保护,但在实践中也不乏“小伤大养”的情况发生。有的用人单位在面对工伤职工休病假时,也会采取辞退的方式来降低用工成本。那么,工伤职工长期休病假,可以辞退吗?

工伤休假可以休多久?

   在工伤治疗期间,职工有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停工留薪期满后,若存在旧伤复发或仍需治疗的,可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若因其他疾病需治疗,则适用普通医疗期。工作年限10年以下本单位工龄5年以下为3个月,5年以上为6个月。工作年限10年以上按本单位工龄分为6个月(5年以下)至24个月(20年以上)。

、停工留薪期内禁止解除劳动关系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在停工留薪期内,职工的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因此,在法定的停工留薪期内,用人单位不能以职工休病假为由辞退职工。

三、停工留薪期满后,需结合伤残等级与医疗期判断

如果工伤职工的停工留薪期已满,但休病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劳动者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在医疗期内,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无过失性辞退或经济性裁员解除劳动合同。若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用人单位仍可解除劳动合同。医疗期满后,若职工仍无法从事原工作或另行安排的工作,单位可提前30日内书面通知或支付代通知金(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关系,但需支付经济补偿(N)及工伤保险待遇。

此外,如果工伤职工经过劳动能力鉴定,被鉴定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用人单位更不能随意辞退。对于被鉴定为一至四级伤残的职工,用人单位应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并按规定支付伤残津贴等;对于五至六级伤残的职工,用人单位应保留劳动关系,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支付伤残津贴;七至十级伤残的职工,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需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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