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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运输途中货物损坏,谁承担损失?

2026-07-13 合同实务 乐清专业律师网

贸易活动中,货物运输是一个关键环节,然而物流运输途中货物损坏的情况时有发生。一旦出现这种情况,承运人、卖方、买方究竟谁来承担损失,也经常引发争议。损失责任主体的确定关键在于识别货物交付节点、承运人是否存在重大过失,以及托运人是否履行了如实申报义务。

一、买卖合同关系中,风险自卖方将货物交付第一承运人时转移给买方

在买卖合同关系中,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以交付为界。根据《民法典》第六百零四条及第六百零七条的规定,在买卖双方未明确约定交付地点的情况下,卖方将货物交给第一承运人视为完成交付,此后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即由买方承担。当卖方将货物交由独立承运人运输时,即已丧失对货物的实际控制,买方则通过承运人实现其对货物的间接占有,此时风险随占有状态的转移而转移。但是,对于在途货物买卖,若出卖人明知货物已损坏却未告知买受人,风险不转移,仍由出卖人负担。如果合同中明确规定交付地点,即使货物交付给承运人,在到达买方指定地点之前,风险仍由卖方承担。

二、在运输合同关系中,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赔偿责任

在运输合同关系中,承运人负有将货物安全运输至约定地点的核心义务。承运人对运输途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无过错赔偿责任。《民法典》第八百三十二条的规定,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虽然承运人负有严格的赔偿责任,但托运人也负有如实申报货物价值、性质等信息的义务。如果托运人为了少付运费或保费而故意低报货物价值,或在包装、标识等方面存在过错,且该过错对货损的发生或扩大产生了影响,则构成与有过失。在此情况下,,综合考量双方的过错程度,相应减轻承运人的赔偿责任,由托运人自行承担一部分损失。

物流运输途中货物损坏的责任承担需要综合考虑货物交付状态、当事人约定以及承运人是否存在过错等因素。无论是承运人、卖方还是买方,都应当了解自身的权利和义务,在遇到问题时依据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来解决纠纷,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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