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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如何确定工资
2020-04-14 劳动实务
尽管国家法律规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确定劳动关系要签订劳动合同,但是,仍然有一些用人单位或是嫌麻烦,或是为了逃避责任,没有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因此,一旦发生劳动纠纷,一些口头上的约定就变得模棱两可,缺乏依据。
菲菲是一名在校大学生,课外经常做兼职。2019年暑假,她接了一个产品地推的兼职,当时主办方口头约定工资150一天,活动时间一共10天。可是活动结束后,菲菲只拿到了1000元的工资。菲菲找主办方理论无果,遂去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委员会进行调解的时候,主办方否认曾经承诺150元一天的工资标准,。由于菲菲和主办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签订集体合同,也没有其他证据能够证明工资数额,劳动仲裁委员会认为双方均不能证明工资数额,也无法查清,所以最终按照当地该行业的平均工资来确定菲菲的工资。
菲菲由于没有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因此双方之间成立事实劳动关系。在事实劳动关系中,双方对工资数额很可能会产生争议。在这个时候,如果没有其他证据证明,所在单位又不承认的情况下,我们的工资标准如何确定呢?
依照《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可以按照以下方法确定工资:①如果用人单位与我们签订了集体合同的,按照集体合同的规定来执行;②如果没有签订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对工资标准没有加以规定的,按照其他同岗位劳动者的工资水平实行同工同酬;③如果既不存在集体合同,也无法确认同岗位劳动者的工资水平的,应当按照当地该行业的平均工资来确定我们的工资标准。
本案中,由于菲菲没有与主办方签订劳动合同,用其他手段无法确定双方工资标准,加上双方之间也不存在集体合同,因此菲菲的工资只能按照当地该行业的平均工资来确定。
乐清律师提醒:无论是长期工还是临时工,最好都协商一致,签订劳动合同来具体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在用人单位强制不签劳动合同而要求口头约定时,劳动者可以通过视频或录音的方式作为凭证。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11条:“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4条:“劳动合同被确认为无效后,用人单位对劳动者付出的劳动,一般可参照本单位同期、同工种、同岗位的工资标准支付劳动报酬。根据《劳动法》第九十七条之规定,由于用人单位的原因订立的无效合同,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比照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标准,赔偿劳动者因合同无效所造成的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