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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被辞退,企业的姿势要正确!
2021-08-05 劳动实务
试用期是企业与员工为了互相了解对方而约定的考察期,员工在试用期内辞职只需提前3日通知企业。员工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企业可以解除与员工之间的劳动合同。但是企业在试用期内辞退员工必须要有正确的姿势!
一、员工在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标准
1、员工以欺诈的手段使企业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劳动合同。员工对影响劳动合同履行的自身基本情况有隐瞒或虚构事实的,如提供虚假学历证书、假身份证等,对履历、知识、技能等个人情况说明与实际情况不符的。
2、员工在试用期间存在严重工作失误的。
3、员工未通过企业试用期考核的。考核条件包括由上级领导或其他同事对试用期员工的工作情况做出评语或评分以及企业设定的可量化的业绩指标或条件,要求劳动者在一定期间内完成或达到某一结果。如:员工在试用期内请假3天以上,能否视为不符合录用条件?为此,企业可以设置试用期出勤率作为录用条件,一旦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因病假或者事假超过一定天数,出勤时间达不到设置的出勤率,则视为不符合录用条件。
二、设定的录用条件和考核机制要事先向员工公示,否则对员工不具有约束力!
录用条件一般要求以书面形式呈现,可以在劳动合同、员工手册、入职登记表、劳动合同附件等文件中说明试用期考核要求,并有员工签字确认知悉情况。企业设定的录用条件一定要具体、明确、量化,具有可操作性。考核机制要做到公平、公正和公开,要保证考核的客观性。
三、员工在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辞退流程
员工在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应当在试用期结束前通知员工,告知员工不予录用,并要求员工按照交接流程进行交接,办理社保转移登记,及时结算员工的工资。很多企业在员工试用期满后,以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就容易产生劳动争议纠纷。企业以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的,要对员工不符合录用承担举证责任。否则,若员工主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企业将面临赔偿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