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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运货物毁损,运输公司怎么赔偿?
2024-02-21 法学园地 乐清专业律师网
货物运输合同是承运人将货物从起运点运输到约定地点,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支付运输费用的合同。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承运人应当在约定期间或者合理期间内将货物安全运输到约定地点。托运人或者收货人应当支付运输费用。在货物运输过程中发生毁损时承运人在运输过程中应对货物毁损、灭失负有赔偿责任,除非能证明毁损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
《民法典》第八百一十二条规定,承运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或者通常的运输路线将旅客、货物运输到约定地点。第八百三十二条规定,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民法典》第八百三十三条规定,货物的毁损、灭失的赔偿额,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按照交付或者应当交付时货物到达地的市场价格计算。法律、行政法规对赔偿额的计算方法和赔偿限额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如果托运单中仅写明运费价格,并未写明所托运货物的价格,应当按照交付或者应当交付时货物到达地市场价格计算。
运输公司作为承运人应当在约定期间内将货物及时安全地将货物送至约定地点,但其在运输过程中,未尽到该义务,造成托运的货物破损,构成违约,理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对于涉案货物部分毁损,承运人应当按照实际损失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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