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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员旷工单位能解除劳动合同吗?

2024-03-08 法律顾问 乐清专业律师网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包括: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且对本单位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且拒不改正、劳动合同因法定情形而无效、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现实生活中,单位因旷工辞退劳动者的情况屡见不鲜。那么,职员旷工用人单位能解除劳动合同予以辞退吗?

旷工是指职工在正常工作日不请假或请假未批准的缺勤行为。我国《劳动合同法》并没有明确规定职员旷工单位能解除劳动合同,旷工并不是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事由。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完成劳动任务是劳动者的基本义务,也是其享有劳动权利的前提和基础。当劳动者存在旷工等情况时,用人单位无法实现劳动合同的目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为没有一个用人单位会允许职员出现无故旷工这种情况,否则用人单位无法维持正常稳定的生产秩序,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管理也将无从谈起。但是对于是否属于无故旷工行为,需要综合考虑劳动者行为的性质、客观原因和有无过错等因素。

敬业勤勉,诚实信用是职员应当恪守的社会公德。无故旷工,明显有悖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相互尊重和信任。对进行考勤管理是企业正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基本条件和管理范围。用人单位可以把旷工需要辞退的相关规定,以合法、民主的程序制定在公司的规章制度里,并对相关内容进行公示、告知。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员工无故旷工就属于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并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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