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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到期未续签,员工能否要求经济补偿?

2024-03-22 法学园地 乐清专业律师网

在职场中,劳动合同的签订与续签是保障劳动者权益的重要环节。然而,当劳动合同到期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续签时,劳动者是否可以要求经济补偿,这个问题常常引起争议。

一、劳动合同到期未续签的两种情形

根据《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劳动合同到期未续签主要分为以下两种情形:

情形一:用人单位决定不续签

当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决定不再续签时,劳动合同因期满而自动终止。在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这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用人单位不得无故拒绝支付。

情形二:劳动者不愿意续签

如果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期满后,愿意维持或提高原有劳动合同条件,而劳动者不愿意续签,那么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这种情况下,劳动者的选择被视为放弃续签权利,用人单位没有支付补偿的义务。

二、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式

经济补偿金的计算通常基于劳动者在单位的工作年限和月工资。具体计算方法为: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则支付半个月工资。月工资的计算标准为劳动合同解除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如果劳动者的工资高于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那么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支付年限最多不超过十二年。

劳动合同到期未续签时,劳动者是否能要求经济补偿,取决于双方的意愿和行为。除非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且劳动者同意,否则,如果合同期满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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