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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拖欠加班费员工可以被迫离职主张经济补偿金吗
2024-04-15 劳动实务 乐清专业律师网
经济补偿金主要针对用人单位恶意违法行为导致劳动者被迫辞职的情况。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免受用人单位侵犯,是劳动法的主要立法目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公司未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那么,公司拖欠加班费,员工可以被迫离职主张经济补偿金吗?
加班费不属于正常工作时间内的劳动报酬,系劳动者额外提供劳动所获得报酬。“劳动报酬”与“加班费”是不同的法律概念。劳动报酬不包含加班费。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获得经济补偿金的情形之一是公司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因此,即使员工因加班工资未足额支付而辞职,也不符合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法定条件。
公司拖欠加班费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但并不意着不需要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公司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员工支付加班费。公司拖欠加班费,员工可以通过劳动仲裁和诉讼的方式,要求公司支付拖欠的加班费。员工也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进行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在接到劳动者关于公司拖欠加班费的投诉后,将对违法企业进行调查。一旦查实,劳动行政部门将对公司进行警告、责令改正等行政处罚,甚至可以责令公司支付赔偿金。劳动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不仅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造成影响,还会对公司的声誉产生负面影响。公司作为雇主,应当遵守法律规定,按时足额支付加班费。拖欠加班费不仅会导致公司面临法律风险,还会损害公司的社会责任形象和市场信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