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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奖金是否应计入加班费计算基数?

2024-04-17 劳动实务 乐清专业律师网

用人单位为生产经营需要,在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安排劳动者额外劳动的,应依法支付相应的加班用人单位为了激励员工积极工作,提高劳动效率,在工资之外会给予员工绩效加薪或奖励工资,俗称为绩效奖金。那么,计算加班费绩效奖金是否应计入加班费计算基数呢?

一、具有稳定性和确定性的绩效奖金

绩效奖金是企业根据自身经济效益给予员工的一种奖励,是对员工按期完成工作任务的一种肯定和鼓励,是用人单位根据劳动者工作业绩情况给予劳动者发放的具有激励性质的报酬,属于劳动者劳动报酬的范畴。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工资总额由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组成。绩效奖是奖金的一种,也属于工资总额的组成部分绩效奖金是否应计入加班费计算基数,这取决于绩效奖金的性质和计算方式。如果绩效奖金是劳动者正常劳动时间收入的组成部分,且具有一定的稳定性和确定性,那么它应当作为计算加班费的基数

二、特殊情况下支付的绩效奖金

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应为劳动者所在岗位相对应的正常出勤月工资,即以劳动者实际获得的月收入扣除非常规性、福利性、风险性等项目后的正常工作时间的月工资来确定。如果绩效奖金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即每月的数额会根据业绩考核结果出现上下浮动,甚至有时发放,有时不发放。那么,绩效奖金就不能能够反映劳动者的正常工作表现不能被视为固定的正常出勤工资的组成部分,因此不应包括在加班费的计算基数中。如果绩效奖金属于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那么它不应计入加班费的计算基数。

综上所述,绩效奖金是否能够作为加班费的计算基数,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包括劳动合同的约定、绩效奖金的性质和地方法规的具体规定。在没有明确约定的情况下,要看绩效奖金的发放是否具有确定性和固定性。如果绩效奖金具有一定的稳定性和确定性,应当作为计算加班费的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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