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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第三人侵权导致的工伤可以获得双重赔偿吗
2024-04-17 法学园地 乐清专业律师网
因第三人侵权导致的工伤事故屡见不鲜。实践中,工伤职工能否获得双重赔偿常常成为争议的焦点。
工伤保险待遇是工伤职工基于社会保险关系,保障其在工伤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而享受的待遇。侵权赔偿是基于侵权行为对受害人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因第三人侵权导致工伤,受害方可以获得第三人的侵权损害赔偿以及工伤保险待遇的双重赔偿。因为工伤保险责任与侵权赔偿责任属于不同的法律关系项下的责任承担方式。虽然二者基于同一损害事实,但存在于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之中,互不排斥。因此,劳动者具有双重主体身份,即工伤事故中的受伤职工和人身侵权的受害人,基于双重主体身份,劳动者有权向用人单位主张工伤保险赔偿,同时还有权获得双重赔偿。现行法律也没有禁止劳动者因第三人侵权获得双重赔偿。
劳动者在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人身损害时,有权双重赔偿。但是并不意味着劳动者可以从两个渠道获得所有类型的赔偿。具体赔偿项目和标准还应当结合地方性规定。比如, 根据最新的《浙江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二条的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工伤职工先向第三人要求赔偿后,赔偿数额低于其依法应当享受的工伤保险待遇的,可以就差额部分要求工伤保险基金或者用人单位支付,即按补差处理,不按“双赔”处理。
综上所述,劳动者在遭受第三人侵权导致的工伤后,应当及时向用人单位报告,并按照规定程序申请工伤认定。一旦工伤被认定,劳动者可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工伤保险待遇。同时,劳动者也有权向侵权人提起民事诉讼,要求侵权损害赔偿。理赔过程中要结合地方性规定,以明确双重赔偿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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