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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和员工谁更吃亏?

2024-10-31 法学园地 乐清专业律师网

劳动合同是确立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的重要法律文件。劳动合同可以证明双方间劳动关系的存在,并以书面形式对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岗位、工作地点、工资标准、工作时间等重要事项作出了明确约定。劳动合同不仅是劳动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基础性证据”,也是用人单位规范管理、避免法律风险的重要工具。然而,在实际工作环境中,有时会出现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那么,不签劳动合同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和员工究竟谁更吃亏呢?

一、签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同时,《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进一步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此外,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二、不签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的不利之处

1、支付双倍工资

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面临的经济成本显著增加。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需向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支付二倍的工资,这一费用可能累计高达11个月,对用人单位的财务造成较大压力。

2用工管理风险加大

缺乏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用工管理方面将面临诸多不确定性。例如,难以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难以有效管理员工的试用期、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等关键事项。这不仅增加了管理难度,还可能引发劳动纠纷。

3难以保护商业秘密

劳动合同中通常包含保密条款,用于保护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将难以通过合同条款明确劳动者的保密义务,进而增加了商业秘密泄露的风险。

4、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如果满一年仍未签订劳动合同,将被视为与劳动者订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可能限制用人单位在合同到期时的用工灵活性。

三、不签劳动合同对员工的不利之处

虽然员工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但在没有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员工可能面临以下风险:

1、维权举证困难

劳动合同是证明员工和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的最直接证据。对于员工而言,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意味着其劳动权益无法得到充分保障。一旦发生劳动争议,员工可能需要提供额外证据来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这无疑加大了维权难度。

2、权益保障不足

没有书面劳动合同,员工的工作时间、工资、福利等权益难以得到充分保障。

3、职业发展受限

缺乏书面劳动合同,员工的职业发展也可能受到一定影响。例如,在晋升、调岗等关键时刻,缺乏明确的合同依据可能导致员工无法顺利实现个人职业规划。没有劳动合同,员工可能随时面临被解雇的风险,职业稳定性较差。 

综上所述,不签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和员工双方都存在不利影响。然而,从法律责任的明确性和权益保障的全面性来看,用人单位在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可能面临更大的风险和损失。因此,无论是用人单位还是员工,都应当重视劳动合同的签订工作,确保双方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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