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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员工不来上班是否需要请假?

2024-11-04 法学园地 乐清专业律师网

在劳动工伤领域,工伤员工因工作原因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治疗的情形较为常见。那么,工伤员工不来上班是否需要请假呢?

一、工伤的定义及认定

工伤是指在工作过程中因工作原因导致的伤害或职业病工伤的认定需要同时满足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和工作原因三个要素,或者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工伤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这通常指的是在正常的工作时间和地点内,因完成工作任务而受到的伤害。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这包括在工作前和工作后的准备和收尾工作,如准备工具、清理工作场所等。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这包括在工作过程中因履行工作职责而遭受的暴力、攻击等意外伤害。

4、患职业病:职业病是指因工作而患上的疾病,如尘肺、职业性皮肤病等。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这包括因工作需要出差、外出办事等期间,因工作原因受到的伤害或事故。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这通常被称为“上下班途中的工伤”,但需要注意的是,必须是“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才能认定为工伤。

7、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死亡或者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二、工伤员工停工留薪期内不来上班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的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员工在停工留薪期内,无需上班即可享受原工资福利待遇,这是法律赋予的权益。

因此,工伤员工在停工留薪期内不来上班,是法律允许的,无需办理请假手续。

工伤员工停工留薪期届满后不来上班的处理

当工伤员工的停工留薪期届满后,若仍需继续治疗或休息,情况则有所不同。员工应提供由正规医院开具的疾病证明书作为请假凭证,向用人单位申请病假。用人单位应对员工的病假申请进行审核,确认其真实性和合理性。若员工身体状况允许,用人单位可以安排适当的工作岗位。若员工未按规定提交病假申请且未按时返岗,用人单位可以依据内部规章制度,将其视为旷工行为进行处理。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若工伤员工在停工留薪期届满后,既未提供合理的病假申请也未按时返岗,且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仍未改正,其行为可能构成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综上所述,工伤员工在停工留薪期内不来上班,是法律允许的,无需办理请假手续。但停工留薪期届满后,若仍需继续治疗或休息,则应按照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办理请假手续。若员工未按规定提交病假申请且未按时返岗,用人单位可以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内部规章制度进行处理,甚至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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