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学园地

员工发生工伤要做哪些准备工作?

2024-11-04 法学园地 乐清专业律师网

工伤事故是指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因工作原因造成的劳动者受伤、患病或者死亡的事件。当员工遭遇工伤时,及时而充分的准备工作是保障其合法权益的关键。

一、报告并治疗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一条的规定,工人发生工伤,用人单位应当及时接报公安机关和劳动保障部门,并立即组织抢救和送医治疗,保障工人生命安全和身体康复。员工在发生工伤后,应立即向用人单位报告,并尽可能详细地描述事故发生的经过并及时的医疗救治。对于伤情较重的,应尽快送往有救治能力的医疗机构进行治疗。

二、保存证据并收集材料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等材料。工伤事故发生后,员工应保存与工伤事故相关的所有证据,包括但不限于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受伤原因、现场照片、视频、工友证言、医疗记录等。认真准备工伤认定所需的申请材料,如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关系证明(如劳动合同、工作证等)、医疗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等。

三、判断是否属于工伤

员工发生事故伤害以后,要大致判断是否属于工伤。工伤是指在工作过程中因工作原因导致的伤害或职业病工伤的认定需要同时满足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和工作原因三个要素,或者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工伤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这通常指的是在正常的工作时间和地点内,因完成工作任务而受到的伤害。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这包括在工作前和工作后的准备和收尾工作,如准备工具、清理工作场所等。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这包括在工作过程中因履行工作职责而遭受的暴力、攻击等意外伤害。

4、患职业病:职业病是指因工作而患上的疾病,如尘肺、职业性皮肤病等。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这包括因工作需要出差、外出办事等期间,因工作原因受到的伤害或事故。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这通常被称为“上下班途中的工伤”,但需要注意的是,必须是“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才能认定为工伤。

7、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死亡或者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四、了解工伤赔偿项目及标准

对于工伤员工来说,了解工伤赔偿的项目和标准不仅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基本步骤,也是和用人单位进行协商赔偿的基础。‌工伤赔偿的主要项目包括医疗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用、停工留薪期工资、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丧葬补助金和供养亲属抚恤金等。

五、初步判断用人单位(老板)是否愿意赔偿

在实践中,员工发生工伤事故后,有的用人单位不仅不为员工申请工伤认定,反而为员工申请工伤认定设置障碍。工伤事故发生后对于用人单位会不会主动赔偿,员工要有个基本的判断。如果用人单位不主动赔偿或者拒绝赔偿的,那么员工就要早做准备,及时收集双方存在劳动关系以及自己因工负伤的相关证据,避免陷入被动。怎么判断人单位会不会主动赔偿,主要是看用人单位有没有主动申请工伤认定,其次就是看用人单位有没有利用工伤理赔的程序来拖延时间。

申请工伤认定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申请工伤认定的,员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在申请过程中,员工应积极配合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调查,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和情况说明。

七、劳动能力鉴定

伤情稳定后,员工应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以便确定伤残等级和相应的赔偿标准。根据劳动能力鉴定结果,员工应与用人单位或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协商赔偿事宜,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如果您对劳动能力鉴定的结果不服,根据《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的规定,您有权在收到初次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再次鉴定的结论是最终的鉴定结论

员工发生工伤后,及时而充分的准备工作是保障其合法权益的关键。通过立即报告并接受治疗、保存相关证据、提交工伤认定申请、保留费用单据并关注后续赔偿以及参与劳动能力鉴定与赔偿协商等步骤,员工可以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获得应有的工伤保险待遇。


法学园地

首席推荐

  • 周鹏飞律师
  • 电话:18857788008
  • QQ:653308433
  • 专长领域:交通事故 刑事辩护
  • 经济纠纷 离婚诉讼
  • 执业证号:13303201410149773
  • 执业机构:浙江驰明律师事务所
  • 地址:乐清市清远路321号清远大厦9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