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劳动工伤 > 劳动实务

员工对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选择权吗

2025-02-05 劳动实务 乐清专业律师网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没有明确的终止时间,这意味着员工工作更加稳定。这类员工通常能够享受到更多的福利待遇,如更长的年假、更高的工资、更好的晋升机会等。同时也为用人单位提供了稳定的人力资源。那么,员工是否签订无固定签订劳动合同有选择权呢?

一、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定义及特点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员工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这里所说的无确定终止时间,是指劳动合同没有一个确切的终止时间,劳动合同的期限长短不能确定,但并不是没有终止时间。只要没有出现法律规定的条件或者双方约定的条件,双方当事人就要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能否解除

员工在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中也需要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不是“铁饭碗”,如果员工存在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或者其他重大过失行为,用人单位有权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意味着,无论劳动合同是否约定了固定期限,劳动者都享有提前离职的权利。对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员工而言,这一权利同样适用。

三、员工在哪些情况下可以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员工在以下情况下可以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连续工作满十年: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有权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初次劳动合同制度或国有企业改制:在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员工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也有权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3、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员工已经连续订立了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且没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那么在续订劳动合同时,员工有权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只要符合以上三种情形,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选择权在员工,用人单位无权拒绝签订。

1、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视为用人单位与员工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四、用人单位拒绝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后果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作为一种重要的合同形式,为劳动者提供了更为稳定的就业保障。然而,有些用人单位出于各种原因,可能会拒绝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那么,用人单位拒绝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后果是什么呢?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这意味着,如果用人单位拒绝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就需要从应当签订之日起,每月向劳动者支付双倍的工资作为赔偿。

首席推荐

  • 周鹏飞律师
  • 电话:18857788008
  • QQ:653308433
  • 专长领域:交通事故 刑事辩护
  • 经济纠纷 离婚诉讼
  • 执业证号:13303201410149773
  • 执业机构:浙江驰明律师事务所
  • 地址:乐清市清远路321号清远大厦9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