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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区分劳动关系和承揽关系
2025-02-10 法学园地 乐清专业律师网
在法律实务中,劳动关系和承揽关系是两种常见但又容易混淆的法律关系。正确区分两者对于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明确法律责任具有重要意义。
一、定义与特征
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依法确立的劳动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关系。其特征包括:
1.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具有人身从属性,劳动者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和指挥。
2. 劳动过程具有持续性和稳定性,劳动者通常按照固定的工作时间和工作模式提供劳动。
3. 劳动报酬以工资形式定期支付,且遵循最低工资标准等相关规定。
承揽关系则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关系。其特点主要有:
1. 承揽人具有独立性,在完成工作过程中不受定作人的直接管理和指挥。
2. 工作成果具有一次性和特定性,以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为目标。
3. 报酬的计算方式通常以工作成果为依据,一次性结算。
二、区分要点
1. 主体地位不同
在劳动关系中,劳动者对于工作的安排和进度没有自主决定权,必须服从用人单位的管理和安排;而承揽关系中,承揽人在完成工作上具有独立性,能够自行决定工作方式和时间。
2. 工作性质不同
劳动关系中的工作通常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具有长期性和持续性;承揽关系的工作往往是一次性的、特定的项目或任务。
3. 劳动工具与设备提供
劳动关系中,劳动工具和设备一般由用人单位提供;承揽关系里,承揽人通常自行准备工具和设备来完成工作。
4. 风险承担
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承担劳动风险责任,如劳动者在工作中受伤,可能构成工伤,由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承揽关系中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造成第三人损害或者自己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侵权责任。但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5. 报酬支付方式
劳动关系的报酬支付具有周期性和稳定性,多以月为单位支付工资;承揽关系的报酬则在工作成果交付后一次性结算。
三、法律适用与责任承担
劳动关系受劳动法律法规的调整,用人单位需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保障劳动者的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等权益。若发生劳动纠纷,适用劳动仲裁前置程序。
承揽关系主要受《民法典》等民事法律法规的约束。定作人在承揽人交付的工作成果不符合要求时,可以要求承揽人承担违约责任,但对承揽人的人身损害一般不承担赔偿责任。
总之,劳动关系涉及用人单位雇佣劳动者并在其管理下提供报酬的劳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明显的从属关系,具有人身依附性。承揽关系则是定作人要求承揽人完成工作并支付报酬,双方形成法律关系,侧重于工作成果。区分劳动关系与承揽关系时,需考虑是否存在管理关系以及工资发放标准。区分劳动关系和承揽关系对于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明确双方关系的性质,签订相应的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对于承揽关系,双方应明确工作成果的标准、验收方法、报酬支付方式等关键条款,以避免后续争议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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