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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不达标扣员工工资,合法吗?

2026-05-08 劳动实务 乐清专业律师网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支付给劳动者。《劳动法》第五十条明确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那么,公司因员工业绩不达标而扣工资是否合法呢?

一般来说,单纯的业绩不达标并不属于法定可扣工资的范畴。业绩考核通常是用人单位为了激励员工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实现企业经营目标而设定的管理手段。虽然企业有权制定合理的绩效考核制度,但这并不意味着可以随意以此为由克扣员工工资。

如果用人单位想要依据业绩考核结果调整员工工资,必须有明确的规章制度作为依据,并且该规章制度需要符合法律规定的程序制定。首先,规章制度的制定应当经过民主程序,即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其次,用人单位需要将该规章制度向劳动者进行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确保劳动者知晓相关规定。只有在满足这些条件的情况下,用人单位依据合法有效的规章制度,按照规定的程序对业绩不达标员工的工资进行合理调整,才可能被认定为合法。因此,业绩不达标扣工资并不一定完全违法,关键在于用人单位是否有合法合理的依据。需要注意的是,用人单位需确保考核结果经员工签字确认,且员工对考核标准和结果知情并认可。

然而,在实践中,很多用人单位的业绩考核制度并不完善,甚至存在不合理滥用业绩考核扣工资的情况。有些单位随意设定过高的业绩目标,几乎让员工难以完成,以此为由扣减工资;还有些单位在没有明确的合同约定和公示制度的情况下,擅自以业绩不达标为由扣工资。这些做法都侵犯了员工的合法权益。而且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用人单位因劳动者本人原因造成经济损失的,可从其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不得超过当月工资的20%,且扣除后剩余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综上所述,用人单位以业绩不达标为由扣减员工工资的行为是否合法,需结合绩效考核制度的合法性、考核结果的确认、扣款比例、用人单位的举证责任及工资结构等多方面因素综合判断。若用人单位未能满足上述条件,则其扣减工资的行为可能被认定为违法,劳动者有权主张工资差额及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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