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离婚纠纷 > 离婚实务

夫妻一方是精神病患者可以协议离婚吗

2015-09-03 离婚实务

    夫妻一方是精神病患者能协议离婚针对此,婚姻法有具体规定

根据法律规定,精神病患者不能“协议”离婚因为,精神病患者在法律上称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即其是没有控制能力和辨认能力,是不能够对自己的所作所为负责换言之,某精神病患者即使“答应”同意离婚,实际上可能连“离婚”是什么,是怎么回事都不知道正因为如此,我国《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二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的规定,精神病患者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婚姻登记机关将会不予受理其离婚登记申请。他们的离婚不能采用“协议”方式,而必须通过诉讼,让法院来判决。

在诉讼离婚方面,婚姻法对夫妻一方是精神病患者的离婚条件虽然没有具体规定,但是可以依据是否达到“夫妻感情破裂”的标准去分析判断,有以下三种情况:第一,如果婚前隐瞒自己患有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应做好工作,准予双方离婚;第二,如果是婚后患精神病,夫妻感情一向较好,结婚多年,生育子女的,应指出夫妻间有互相扶助的义务,做好双方思想工作,调解和好,以不离为宜第三,如确系久治不愈,事实证明夫妻关系已无法再维持下去的,经对方、亲属以及有关单位安排好病患者的生活、医疗、监护等问题后,可准予离婚。

根据以上分析可知,夫妻一方是精神病患者的不能协议离婚,只能通过诉讼方式达到离婚的目的。

首席推荐

  • 周鹏飞律师
  • 电话:18857788008
  • QQ:653308433
  • 专长领域:交通事故 刑事辩护
  • 经济纠纷 离婚诉讼
  • 执业证号:13303201410149773
  • 执业机构:浙江驰明律师事务所
  • 地址:乐清市清远路321号清远大厦9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