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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区别

2024-10-25 法学园地 乐清专业律师网

劳务关系是基于口头或书面约定,劳动者向用工者提供服务,用工者支付劳动报酬的有偿服务关系。而劳动关系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接受管理、从事工作并领取报酬的法律关系。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是两种不同的法律关系,它们在性质、权利义务、法律地位以及工作控制等方面有明显的区别。

1. 主体资格

劳动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条,劳动关系的主体是用人单位(包括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及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法规

劳务关系:劳务关系的主体则更为广泛,可以是自然人之间、法人之间、自然人与法人之间,甚至两个以上的平等主体之间。劳务关系的建立不一定要求用人单位具有特定的资格。法规

2. 隶属关系

劳动关系:劳动关系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存在管理与被管理、监督与被监督、指挥与被指挥的隶属关系,劳动者需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

劳务关系:劳务关系中,双方是平等的民事主体关系,不存在人身隶属性,不存在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仅存在经济关系,劳务提供者只需按约定提供劳务,无需接受雇主的管理。劳动关系要求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人身依附性更紧密,而劳务关系中的依附性和管理性相对较松散。

3.工作内容

劳动关系中劳动力支配权归用人单位所有,劳动者无法自由选择劳动时间和内容,而劳务关系中劳务提供者拥有更大的控制权。劳动者需要按照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进行工作,而且通常需要遵守公司的考勤制度相比之下,劳务关系中提供劳务者,工作可以自由支配  

4. 待遇与福利

劳动关系:劳动者除获得工资报酬外,还享有劳动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各项待遇,如社会保险、福利等。劳动关系的报酬通常是确定性的,如按月或定期支付;而劳务关系的报酬可能具有不确定性,如计件计算或按天计算

劳务关系:劳务提供者一般只获得劳动报酬,且报酬的支付方式和数额由双方协商确定,不享有社会保险等其他福利。

5. 纠纷解决途径

劳动关系: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需先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九条,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诉讼的前置程序。

劳务关系:劳务关系的纠纷则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无需经过劳动仲裁程序。

6.调整法律依据

劳动关系主要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调整。

劳务关系主要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范。

7.法律干预程度

劳动关系:受国家法律干预程度较高,有强制性规定。

劳务关系:主要取决于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自治。

8.排他性

劳动关系通常具有排他性,而劳务关系则不具有此特性,可以与多个民事主体同时存在劳务关系,包括已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在表面和目的上相似,但在国家干预程度、法律适用、法律责任、纠纷处理方式等方面有显著差异。区分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对于责任承担和劳动者保护具有重要意义。实践中,虽然双方虽然签订了劳务合同,但如果实际情况符合劳动关系的特点,司法机关仍会认定双方之间存在劳动关系。例如,即使双方签订了劳务合同,但如果劳动者实际上受到公司的安排、管理,并接受日常考勤管理,则法院会认定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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