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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签劳动合同被辞退有赔偿吗
2024-12-02 劳动实务 乐清专业律师网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是保障劳动者权益的重要依据。然而,现实中存在一些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劳动者被辞退,是否能获得赔偿呢?
一、没签劳动合同并不等于不存在劳动关系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在实践中,许多用人单位为了逃避法律责任,往往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或者以口头协议代替书面劳动合同。甚至认为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就意味着劳动关系的不存在。劳动关系是劳动者提供劳动、用人单位支付报酬的过程中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其本质特征在于劳动者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成为用人单位的一员,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这种关系的建立并不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为唯一条件,而是基于双方的实际行为和意思表示。如果劳动者已经实际为用人单位提供了劳动,接受了用人单位的管理,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双方之间就已经建立了事实劳动关系。此外,在认定劳动关系时,员工可以提供如工资支付凭证、工作证、服务证、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考勤记录等证据,证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实际上的劳动关系。
二、用人单位没签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如果在用工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内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向劳动者支付每月二倍工资。适用该规定的前提是用人单位的主观违法性,即用人单位故意不依法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如果是劳动者拒签劳动合同或者是因为劳动者的原因双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通常不需要支付双倍工资。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最长期限为11个月,即从满一个月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如果满一年仍未签合同,视为已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劳动者主张的双倍工资是对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惩罚性措施。该双倍工资不属于劳动者按劳获得的劳动报酬,而是受到一年仲裁时效的限制。
三、未签订劳动合同被辞退是否有赔偿
如员工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等,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不要对员工进行赔偿。如员工员工没有过错,用人单位因经济原因需要裁员、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等,辞退员工,需要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如果用人单位无故辞退员工,就需要支付员工赔偿金,也就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
综上所述,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行为本身就是违法行为。没签劳动合同被辞退,劳动者应收集证据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并及时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或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相应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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