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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签劳动合同后还能主张双倍工资吗
2025-03-17 法学园地 乐清专业律师网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通过书面形式确立权利和义务的重要文件,对于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保护至关重要。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这一规定明确了用人单位未按时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在实务中,倒签劳动合同的情况时有发生。倒签劳动合同后能否主张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也常常成为争议的焦点。
一、倒签劳动合同的定义
倒签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已经建立事实劳动关系一段时间后,再签劳动合同,并将签订劳动合同期限往前移,同时将签订日期写成劳动关系建立之初的时间的现象。这种操作通常是为了规避用人单位未按时签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在倒签劳动合同的情况下,由于签订日期被提前,劳动者往往难以证明用人单位在劳动关系建立之初至倒签之时未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因此在司法实践中,劳动者主张未签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往往面临举证困难。
二、倒签劳动合同是否支持双倍工资
倒签劳动合同是否支持双倍工资差额法律并未作出明确规定,导致各地观点不一。
有观点认为,倒签劳动合同是劳动者意思自治的表现,且经补倒签后,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行为已被实际行为修复。劳动法虽属社会法范畴,但劳动合同作为合同的本质属性要求尊重双方的意思自治原则。劳动者倒签劳动合同时不仅是对原合同进行补签,还涉及到是否放弃双倍工资请求权的决定。如果劳动者未提出支付未签合同时的二倍工资请求,表明双方已就此期间达成和解,劳动者追认了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间。因此,双方补签合同时,合同起始日期被倒签至用工之日,被视为劳动者放弃双相关权益,倒签劳动合同也应当双倍工资。
但另一种观点则认为,在法定期间内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是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不能通过当事人的意思自治予以排除。倒签劳动合同与《劳动合同法》的立法本意相悖,不利于保护劳动者权益,是用人单位为规避二倍工资的借口。而且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的法定责任,未按期签订书面合同而支付双倍工资是法定义务,具有惩罚性。即使后来补签或倒签了劳动合同,也不能免除用人单位之前未按时签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因此用人单位仍应支付双倍工资。
因此,劳动者在倒签劳动合同后能否主张双倍工资,需根据具体情况分析,包括考虑当地法院的裁判观点、劳动合同的具体内容以及劳动者的真实意思表示等因素。同时,劳动者在入职时应及时督促用人单位签订正式书面劳动合同,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遇到要求补签、倒签劳动合同的情况,应谨慎对待,并保留好相关证据,以便在必要时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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