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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可以辞退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员工吗?

2025-12-17 法学园地 乐清专业律师网

在劳动法律关系中,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常常被视为劳动者职业稳定的一种保障。许多人认为,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就等于拥有了“铁饭碗”,工作从此高枕无忧。然而,这并不意味着公司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辞退签订了此类合同的员工。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与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相比,它没有明确的合同终止日期。然而,这并不意味着劳动者可以一劳永逸,无所顾忌。事实上,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与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解除条件上并没有本质的区别。公司仍然可以依据法定的理由和程序辞退员工。

当员工出现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时,公司有权辞退。但公司的规章制度必须是合法制定、经过公示且员工知晓的。例如,员工多次旷工、严重失职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等。此外,员工若存在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情形,公司也可以辞退。如果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公司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员工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这里的“不能胜任工作”需要有明确的考核标准和证据支持。当用人单位面临经营困难、重大技术革新或者产业结构调整等经济原因时,需要裁减人员的,在符合法定条件和程序的情况下,也可以裁减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员工。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非绝对的“铁饭碗”。它的主要意义在于为劳动者提供一种相对稳定的就业保障,同时也促使用人单位更加谨慎地对待员工的招聘、培训和管理,建立长期稳定的劳动关系。对于劳动者来说,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应成为放松自我要求、降低工作积极性的借口。相反,应当以此为契机,不断提升自身的工作能力和职业素养,为用人单位创造更多的价值。只有这样,才能在竞争激烈的职场中站稳脚跟,真正实现自身的职业发展和稳定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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