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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欠网贷致同事被骚扰,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2026-06-22 劳动实务 乐清专业律师网
在当今社会,网贷现象日益普遍,与之相关的问题也层出不穷。有的员工欠下网贷,导致同事们收到大量骚扰短信,不堪其扰。在这种情况下,公司能否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呢?
案情简介
任某入职某星级酒店(以下简称“酒店”)处工作,在西厨房从事冷菜切配工作,月工资4583元。因任某对外借款事宜被催讨,该催讨电话陆续打至酒店处,给酒店运营造成一定影响。此情况经酒店告知并要求,任某仍不能解决问题。因任某的催债电话严重占线,导致酒店该期间的经营受到相当影响。在告知工会后,酒店向任某发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任某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酒店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96243元。仲裁委员会审理后认为,任某因自身原因给被告造成较大影响,且经酒店屡次告知后果而不予解决,任某行为明显不当,该情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酒店依据所制定的员工手册规定给予任某解除劳动合同的处罚,且该处罚决定已经相应必要程序,驳回了任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的请求。
法律解析
一、员工个人行为是否构成严重违反规章制度
劳动合同的解除有着严格的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必须基于法定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二项规定,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此,判断公司是否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关键在于员工的行为是否构成“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如果员工因个人债务问题导致催债电话频繁打至公司,严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大量骚扰短信确实给公司的正常工作秩序带来了负面影响,且符合规章制度中规定的“严重违纪”情形,用人单位据此解除劳动合同不构成违法解除。
二、公司规章制度是否合法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应当经过民主程序制定,并向劳动者公示。若公司规章制度中明确规定了员工因个人债务问题引发骚扰行为属于严重违纪,可解除劳动合同,并且该制度已通过民主程序制定并公示,则该制度具有法律效力。
综上所述,若公司规章制度中明确规定员工因个人债务问题引发骚扰行为属于严重违纪,且该制度符合民主程序、公示程序,公司已履行必要程序,员工行为已对公司经营秩序造成严重影响,公司可以据此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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