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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不开具增值税发票,买方能否拒付货款?

2026-07-06 合同实务 乐清专业律师网

在商业交易中,经常会出现买卖双方因开具增值税发票问题产生纠纷的情况,其中最常见的问题就是:卖方不开具增值税发票,买方能否拒付货款?该问题的实质是合同履行抗辩权的行使边界问题,即买方能否以卖方未履行开具发票的附随义务或从给付义务,来对抗其自身支付货款的主给付义务。

一、开具发票属于附随义务,不能对抗支付货款的主合同义务

在买卖合同中,交付货物与支付货款构成合同的主给付义务,二者形成对价关系。而开具增值税发票是出卖人基于税法规定和交易习惯产生的附随义务或从给付义务,其与支付货款的主合同义务不具有对等性。根据双务合同的履行抗辩权理论,只有当双方互负的义务具有对等性时,才能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因此,买方不能仅仅因为卖方未开具发票而简单粗暴地拒付货款。

二、合同明确约定将开具发票作为付款前提条件时,买方可以拒付

《民法典》第五百二十六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如果买卖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卖方开具发票是买方支付货款的前提条件,这种情况下卖方不开具发票,买方就可以依据合同约定行使抗辩权,拒付货款。因为开具发票与支付货款之间形成了约定的对价关系,卖方未开票,买方即可依据合同约定及法律规定行使先履行抗辩权,拒绝支付货款。

三、卖方拒开发票的法律救济

虽然买方不能直接拒付货款,但法律为其提供了其他救济途径。若卖方不开具增值税发票的行为给买方造成了损失,比如导致买方无法进行相应的进项税额抵扣,从而增加了税收成本,买方有权要求卖方赔偿损失。并且,卖方不开具发票本身是违反税法规定的行为,可向税务机关投诉卖方进行行政处罚。

综上所述,卖方不开具增值税发票,买方一般不能随意拒付货款,但具体要结合合同约定和实际情况来判断和处理。首先审查合同是否有先票后款的明确约定。若无约定,买方拒付货款的法律依据不足,应尽快履行付款义务以避免承担逾期违约责任。同时,务必注意收集和固定因未取得发票而产生实际损失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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