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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可以扣押员工身份证吗

2020-06-02 劳动实务

鹏鹏是偏远农村的孩子,家境贫苦,初中勉强读完就辍学了。为了减轻父母的经济负担,他决定去城里打工。鹏鹏来到城市的一家饭店应聘,因为饭店的学历要求低。饭店老板招用了鹏鹏,但是他要求鹏鹏将身份证扣押在店里两个月,理由是饭店将为鹏鹏配一辆电动车用于送外卖,防止鹏鹏带着电动车跑路。鹏鹏年纪轻,不经世事,又觉得自己反正不会干坏事,也不怕什么,就把身份证交给了店家。但是,在一次送外卖的过程中,鹏鹏将电动车停在小区外面,等送好餐下来的时候,他发现电动车的电瓶被人偷走了,鹏鹏只能推着没有电瓶的电动车回店里。老板了解情况后,非常生气,他怀疑是鹏鹏将电动车的电瓶拿去卖了,就算不是鹏鹏卖的,也是因为鹏鹏才弄丢的。于是,店老板要求鹏鹏赔偿500元钱或者从他的工资里扣除。鹏鹏不服,他表示自己没有偷卖电瓶,而且自己是送餐的时候被人盗走的,自己也上了锁,拔了钥匙的,这不是自己的责任。双方争执不下,鹏鹏将事情经过告诉了自己的一个表哥,在表哥的建议下,鹏鹏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了店家。后劳动行政部门责令该饭店两日内退还身份证给鹏鹏,并依照法律法规对该店进行了处罚。

本案中店家扣押鹏鹏身份证的行为是违法的,并且依法要接受应有的处罚。我国《劳动合同法》中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

本案中店家因电动车电瓶失窃而要求鹏鹏赔偿的做法也是错误的。店家应该先去报警,弄清楚事实真相。如果无法证明是鹏鹏偷卖的,店家就无权要求鹏鹏赔偿或扣除其工资。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84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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