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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可以不用缴纳社保吗

2023-04-26 劳动实务 乐清专业律师网

社保是社会保险的简称,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社保是职工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除了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员工个人不需缴费外,其它三个险种,单位和个人按相关比例共同缴费。在现实生活中很多公司为了降低用工成本在新员工入职的试用期间不为员工缴纳社保,在员工试用期考核通过转正后再参加社会保险。甚至很多的员工也认为,试用期可以不用缴纳社保,公司在此期间不缴纳社保是正常操作。那么,试用期内公司不为员工缴纳社保合法吗?公司不为员工缴纳社保会有哪些法律后果呢?

员工与公司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就应当为员工缴纳社保。针对社保的缴纳,法律并未区分试用工正式工。《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如果公司未按法律规定为员工缴纳社保,不仅要承担行政责任,还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1、行政责任:由社保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2、民事赔偿责任:公司未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而产生的损失均应由公司承担。如:员工发生工伤事故,被认定为工伤后可以依法请求公司承担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员工还可以公司未为自己缴纳社保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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